三钢闽光: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告时间:2025-04-25 21:51:50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1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计算,下同)92,433,949.87 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6,634,966.99 元。
2024 年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889,139,701.56 元,加上
当年转入净利润 92,433,949.8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净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公司法定公积金为 1,225,788,119 元,已达公
司注册资本的 50%,故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2024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81,573,651.43 元。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0 0 121,453,811.35
(元)
回购注销总额 57,375,028.05 0 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76,634,966.99 -667,645,957.54 139,166,253.75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11,687,801,149.72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981,573,651.43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是
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21,453,811.3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57,375,028.0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601,704,890.26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78,828,839.40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 日期间,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2,500,011 股。2023 年 8 月公司启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 22,500,011股股票向 32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55 元/股。2024 年 11 月,公司同意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止,公司以授予价格 2.55 元/股,
支付 325 名激励对象股票回购款 57,375,028.05 元,回购注销已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2,500,011 股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
股份总数的 0.9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451,576,238 股,变更为 2,429,076,22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终止
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 2024 年末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是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