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贲圣林)
公告时间:2025-04-25 20:01:59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贲圣林)
2024 年,本人作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贲圣林,1966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荷兰银行高级副总裁,汇丰银行董事总经理,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及环球企业银行全球领导小组成员等。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国际联合商学院院长和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联席所长、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院长、全国工商联国际委员会委员、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成员、浙江省政协常委和副秘书长(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浙江数字金融科技联合会会长、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财通证券独立董事。
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
会议。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向公司了解情况,为会议决策做了充分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参与决策,明确表明立场和判断,对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为董事会会议科学、规范决策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常态化联系,时刻关注和跟踪公司经营动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董事会设立薪酬与提名、战略与 ESG、风险控制、审计
等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本人主持召开了
2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4 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相关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供了专业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
会议工作细则》。2024 年,本人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重点关注了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有关会议,全程参加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为公司 2024 年金融科技条线团队长实务培训班开展授课交流等,累计现场办公 15 天,通过现场办公参与了解公司日常运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五)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2024 年 4 月,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新公司法及修订
要点解读”专项现场学习。
(六)公司配合开展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协助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妨碍或拒绝等情形。
三、2024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4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遵守执行。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和专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公司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选任董事、独立董事各 1 名。本人认为
被选聘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
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相关选聘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专业积累和执业经验,依法做出客观、独立判断,为公司发展积极献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依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
独立董事:贲圣林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