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5 19:26: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敏芯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3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3,511,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190,067.6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2,320,932.40 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天健验〔2020〕298 号”的验资报告。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94,96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199,960.3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31,524.77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068,435.6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天健验〔2023〕629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3,232.09
项目投入金额 74,035.2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理财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 2,071.85
项目投入金额 410.00
本期发生额
理财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 7.43
项目投入金额 74,445.2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理财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 2,079.28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866.15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2,306.84
项目投入金额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理财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 1.25
项目投入金额 2,446.33
本期发生额
理财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 225.98
项目投入金额 2,446.3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理财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 227.23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10,087.7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 年 9 月 2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86021110000074063 8,235.76 募集资金户
州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86021110000076100 6,305,533.70 募集资金户
州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86021110000080037 9,563,588.77 募集资金户
州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86023000000627127 15,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州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86023000000862112 4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州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86023000000490047 3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州分行
合计 100,877,358.23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629,151.4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39,166.82 元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 置换先期投入
投入金额 金额
1 MEMS 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 40,026.09 6,244.76 6,244.76
目
2 MEMS 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 5,991.42 455.29 455.29
3 MEMS 传感器技术研发中心建 14,655.00 3,962.87 3,962.87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 -
合计 70,67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