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洪发
公告时间:2025-04-25 19:11:3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张洪发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洪发先生:1964 年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江
苏省资产评估协会。自 2022 年 5 月 1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研究专
长:会计、审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了 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事会运 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
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无缺席情况。每次会议,本人均认真地审阅了董 事会全部议案,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同时,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 策发挥积极作用。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应参加会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 本年度召开股 出席股东大
缺席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东大会次数 会次数
11 5 6 0 0 2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
会委员,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 现场出席次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次
会议 缺席次数
议次数 数 席次数 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0
审计委员会 8 5 3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1 5 0 0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积极召集并主持会议,对公司聘请王爱军先生为副总经理事项进行审议。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8 次,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
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改聘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指导,保障了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年度 ESG 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对内容架构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资成立国信研究院、淮阴发电接受永续债权信托投资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地核查、了解,经充分讨论和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情况、期间费用的变动情况等,积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本人还审阅、指导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人除了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还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报告期内除在公司本部调研外,本人先后赴靖江、张家港等地,对公司在建 4×100 万千瓦项目开展实地调研考察工作,详细了解业务发展、机组运行、设备维护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对机组特点、运营维护等情况的介绍,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能源板块相关业务的了解。通过考察调研,本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
公司经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解答本人提出的疑问、积极采纳本人提出的意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2024 年度,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重大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认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经认真审阅,本人认为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 年度,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编制有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七)改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因系原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行政处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经审核,本人认为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能够保障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未损害股东的利益。
(八)提名董事、聘任高管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拟聘任的高管候选人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管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经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4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洪发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