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常呈建)
公告时间:2025-04-25 19:08:38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常呈建)
本人常呈建作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依托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常呈建,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无锡轻工业学院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电梯协会理事、电梯协会标准委员会委员,江南大学商学院校外导师。现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事业部常务副总裁。曾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常呈建 8 8 5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
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
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
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常呈建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独立董事专 1 1 0 0
门会议
作为三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积极参与到相关工作当中,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控规范体系建设、项目建设、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以实地考察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关注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与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均保持着较为密切的联系。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
按时出席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 年,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持续跟进年审进度,督促提高审计质量,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重要事项进行监督与核查,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募投项目进展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动态,通过现场交流和通讯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密切沟通,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治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了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关联交易的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运作情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本次聘任高管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2023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独立意见,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未来,本人将继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与各方的沟通,提升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全面了解,积极推动董事会高质量决策的形成和落地实施。本人也将持续关注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能够在稳健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创造更大价值,推动公司朝着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独立董事:常呈建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