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德贤)
公告时间:2025-04-25 16:25:5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张德贤)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的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任期内认真参加 2024 年度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 197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1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龙口昊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烟台德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2
年 8 月至今,任龙口市人民法院听证员及监督专员;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胜
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张德贤 7 7 0 0 0 否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事项内容均认真审阅,对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所提建议均被公司所采纳,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会议 3 次。
2024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0 0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积极协同各委员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审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还重点审核了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在 2024 年度进行的审计工作中,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沟通,并及时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在此期间,本人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
与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对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各项议案在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规章制度要求重点关注的关联交易、承诺履行、募集资金管理、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均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之间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发表审核意见。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最新监管方向,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提升基础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积极维护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24 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5 天;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主动学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各
项制度。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四)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2025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尽职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保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学习,利用自身的专业背景,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助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德贤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