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3:48:00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5-015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延寿寺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高叶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监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应出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通过检查公司2024年12月31 日财务报告及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8,566,568.80 元 , 其 中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73,496,971.19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7,349,697.1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210,005,775.47 元。母公司 2024 年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76,153,049.54 元,资本公积为 808,220,537.72 元。
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发展规划及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不进行现金分红,未分配利润276,153,049.54 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2024 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不触及其他风险
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566,568.80 -25,611,097.96 165,528,365.2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98,961,823.5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76,153,049.5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0,450,232.8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0
购注销总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且当前正处于多个重要
项目建设阶段,资金需求较大。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保障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的发展,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营运资金。基于上述考虑,董事会决定
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4)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目建设、业务开
展及流动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
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
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致力于为
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5)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 2024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的实际情况,考虑公司当前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开拓及项目发展的需要,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整体实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将投资建设新项目扩大相关产品规模,同时开发或引入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或改变部分特种电子气体产品依赖进口的局面,公司新项目的建设需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以支持项目的顺利建设。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公司 2025 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如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5 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5 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3 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 5 亿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1亿元,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3 亿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2亿元,民生银行岳阳分行3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3亿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 2 亿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 1-5 年。
为充分利用金融工具、节约资金成本,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办理采购设备(商品)、水电支付等经济业务时可根据业务性质到以上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与供货方结算。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湖南凯美特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