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3:34:40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5-013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
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袁美福先生、郑海莹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玉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董事会履职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颜光美先生、卢馨女士、陈晓峰先生及现任独立董事袁庆先生、陈晓明先生、陈建华先生已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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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王建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汇报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王建华先生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法编制《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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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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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履职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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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结合内部监督情况,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拟定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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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也不发放董事津贴。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奖金,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后统一发放。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金额为人民币 8.40 万元/年/人(税前),均由公司按月发放。
本议案已经事先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事宜,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事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公司任职的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
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华先
生、骆雅红女士、龙小燕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法编制《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其他审计业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2025 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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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发生的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袁玉宇先
生回避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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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编制了《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候选人乐燕玲女士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乐燕玲女士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30 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