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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1:57:55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25-006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现
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的
规定及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起诉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东、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
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 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 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 ......
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 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 法院提起诉讼;审计委员会执行公司职务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 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 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 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 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 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三)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净资产10%的担保; 产3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
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东会:
......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六)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时;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第四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 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
的书面反馈意见。 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在作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 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
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审计委员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 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 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 会会议职责,审计委员会可以自行召集和
主持。 主持。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 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 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
书面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 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
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 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 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
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当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委员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
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 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
关股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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