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军)
公告时间:2025-04-24 21:20:1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就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
本人葛军,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1986年开始任教,曾经先后担任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金陵科技学院副校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为商学院MPAcc中心主任。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南京市劳动模范、南京市留学回国先进个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等光荣称号。长期从事会计学方面的教学、科研与实践工作,是江苏省重点学科建设点——会计学学科负责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专业负责人。此外,曾经兼职担任南京三联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先后参与了南京高科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及评估工作,负责南京汽轮电机集团等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先后担任了南京建设发展总公司、南京百市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财务顾问,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上市公司的跨国投资经营战略发展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现任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
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
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
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葛军 6 6 0 0 0 否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专业特长,本人分别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中任职,并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出席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组织对公司的内
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特别是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
程中,本人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
行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了5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年度审计机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3)提名委员会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涉及需要提名的事项,故报告期内没有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会。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工作,恪尽职守,以专业视角和独立判断,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有效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通过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就公司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4、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本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以及其他时间,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并通过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过往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的调查和了解。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为本人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行业政策信息及监管动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以及关联担保等事项予以关注,相关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积极主动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4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董事会的决策发表独立、客观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葛军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