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公告时间:2025-04-24 21:03:55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6 号),公司 2022 年 5 月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35 万股,发行价为 14.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6,361,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1,429,079.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932,420.2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5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22]10408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3,797,969.28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212,767,583.12 元,本年度使用 61,030,386.16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273,797,969.28 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19,267,967.56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人民币 108,500,000.00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74,932,420.20 元减去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结余金额 273,797,969.28 元存
在差异,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8,133,516.64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9,267,967.5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 110,767,967.56 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108,500,000.00元。
具体如下表: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474,932,420.20
加: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18,135,350.23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273,797,969.28
手续费支出 1,833.59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19,267,967.56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110,767,967.56
理财产品余额 108,5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凤岗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塘厦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盛安塑胶五金(上海)
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
子公司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东莞银行塘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盛安
(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武汉
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重庆铭科精艺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安徽瑞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
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8111501012500950930 活期存款 168,763.20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8111501011001225245 活期存款 139,893.83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 599000014541257 活期存款 11,071,811.58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 529000014541185 活期存款 87,936,460.99
活期存款 62,711.5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8111501012501187805
七天通知存款 4,615,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8111501012301189128 活期存款 889,528.82
活期存款 1,894,371.1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8111501013001190762
七天通知存款 1,890,000.00
活期存款 42,212.92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 518000013699404
七天通知存款 2,057,213.47
合计 110,767,967.56
注: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中不含理财产品 108,500,000.00元。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5月 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172.3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7.03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5月 26日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2991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0,850.00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元)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结构性存款 33,500,000.00
2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 结构性存款 75,000,000.00
未到期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小计) 108,50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