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轴承: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正芬)
公告时间:2025-04-24 19:20:27
证券代码:920002 证券简称:万达轴承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正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谷正芬,作为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轴承”或“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谷正芬,女,汉族,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9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历任江苏如皋审计事务所财务审计员、基建预
决算审计员、副所长,2000 年 1 月至今任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
长、监事,2009 年 5 月至今任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
任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天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了相关会
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及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 应出席董事 实际出席董 出席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谷正芬 8 8 现场 0 0 均为同意票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 应出席股东大 实际出席股东大 出席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谷正芬 3 3 现场 0 0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制定《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制度》后,共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 应出席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专门会议次数 专门会议次数 方式 次数 次数
谷正芬 5 5 现场 0 0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职责要求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并发表相关意见。2024 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
情况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2024 年 7 月 第一次独立董 金额的议案》 同意
15 日 事专门会议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4年10月 第一届董事会
26 日 第二次独立董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 同意
事专门会议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1.1《提名徐群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1.2《提名顾勤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1.3《提名陈宝国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1.4《提名吴来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第一届董事会 候选人》
2024年11月 第三次独立董 1.5《提名徐飞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同意
14 日 事专门会议 选人》
1.6《提名徐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2.1《提名邓四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2.2《提名谷正芬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2.3《提名夏泽涵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1、《关于聘任徐飞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24年12月 第二届董事会 2、《关于聘任顾勤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 日 第一次独立董 3、《关于聘任陈宝国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事专门会议 4、《关于聘任吴来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聘任吴来林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4年12月 第二届董事会
16 日 第二次独立董 1、《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
事专门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董姓名 会议名称 应出席 实际出 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次数 席次数 方式 席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现场 0 0
谷正芬 薪酬与考核 现场
委员会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现场 0 0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工作,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
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 年 3 月 第一届董事会 5、《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6 日 审计委员会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同意
第九次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10、《202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2024 年 7 月 第一届董事会
15 日 审计委员会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第十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 日 审计委员会 2、《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10月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6 日 审计委员会 2、《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2024年12月 第一届董事会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