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9:03:4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蒙丽珍
在 2024 年度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现将 2024 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 195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历任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广西财经学院副校长、广西外国语学院校长,2019 年 1
月至 2025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自 2021 年 4 月至今任柳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任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各项议案。本人报告期内履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股东大会 以现场方式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蒙丽珍 3 3 0 0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蒙丽珍 8 4 4 0 0 否
除需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并审议各项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蒙丽珍 2 2 0 0 5 5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核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主持召开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参与选聘审计机构的工作;掌握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年报审计时就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情况等事项进
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各个季度的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安排与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关注互动易平台、公司舆情等方式,积极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并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充分发挥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通过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及资料,及时了解、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信息及市场与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出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九)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贸易业务按“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2023 年半年度、2023 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三)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退休或其原任职的子公司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3.98 元/股回购该部分员工所持有股权激励份额的 100%;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3.98元/股回购该部分员工所持有股权激励份额的 40%,上述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600.472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邀请招标,在公司网站对招标信息予以公开,并按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履行选聘、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 2024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合理,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地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前述事项外,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本着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的支持,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梁戈夫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本人在 2024 年的工作中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响应监管要求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变化,全面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因
任期届满,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 195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广西大学二级教授,博导。历任广西大学MBA 教育中心主任、自治区政协常委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历任一方企业诊断策划研究中心主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自 2022 年 9 月至今任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任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或者其他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