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9:03:37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8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发出。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石爱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
分红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议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
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层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 年度)考核目标未达成,监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本期不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769.629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共涉及 104 人。
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监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由于公司层面业绩预计考核不达标而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69.629 万股,共涉及 104 人。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以 3.98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1,540.458 万股,共涉及 105 人。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 6,131.02284 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