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8:45:40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0,158.92 万元,同比增长 5.52%;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0,500.00 万元,同比增长 9.14%。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线上和线下渠道的开拓,营业收入规模增长,公司加大研发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矩阵,公司业绩有所提升。
二、2024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1、《关于子公司取消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二届董 2024 年 1 月 6、《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事会第十 17 日 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六次会议 8、《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
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2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4、《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5、《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6、《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的议案》;
27、《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第二届董 案》;
事会第十 2024 年 4 月 9、《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七次会议 26 日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1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17、《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4 年 5 月 3、《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事会第一 20 日 4、《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次会议 5、《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第三届董 议案》;
事会第二 2024 年 8 月 3、《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次会议 27 日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6、《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4 年 10
事会第三 月 28 日 1、《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第三届董 2024 年 12 资金的议案》;
事会第四 月 26 日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前任独立董事高淑梅、黄宸武与新任独立董事许迎丰、张楚华均参加了报告期内历次应出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其中,高淑梅、黄宸武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对 2023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许迎丰、张楚华对公司续聘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对 2024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上述独立董事发挥各自的专业水平,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和资料进行审查,与公司的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形成意见;在与审计部的沟通中,对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要求及建议,督促内审按时推进各季度的审计工作,发挥内审在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职能;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汇报,并与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年报审计进度安排,依据年审报告初稿提出年审过程重点关注的事项,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