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维力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7:48:58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7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力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向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
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 2024 年度独立
董事芦春斌述职报告》《维力医疗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欧阳文晋述职报告》《维
力医疗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臧传宝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同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详见《维力医
疗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933.53万元,同比增长8.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39.30万元,同比增长13.98%。
综合分析公司所涉及产业目前的发展阶段、预测面临的竞争格局、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5年年度经营目标为:力争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力争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0%以上。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 292,868,01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6,434,00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进行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66.75%。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维力医疗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各董事对自身的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分项表决结果:7位在任董事的薪酬表决结果均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维力医疗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韩广源、段嵩枫、陈云桂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质押、公司间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银行的授信额度和具体协议内容仍在商谈中,与各银行的最终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最终的审批为准。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WELL LEAD GLOBAL LIMITED(維力環球有限公司)和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在不超过20%的浮动范围内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1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4011820015号),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维力医疗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考核目标,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云桂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地址,具体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