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麟科技:丛麟科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6:37:05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
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
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020,758.62 元,其中,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56,546,610.12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7,107,87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358,836.44 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20,369,879.0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20,369,879.0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所述,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为 69,728,715.51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77.46%。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9,358,836.44 49,795,200.00 297,92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20,369,879.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020,758.62 88,362,392.44 174,974,796.01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56,546,610.12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397,074,036.44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否
红总额是否低于 3000 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20,369,879.07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17,785,982.3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417,443,915.51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354.41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00,324,821.65
入金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否
入金额是否在 3 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 1,963,244,296.92
入(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5.11
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 否
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信心,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5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于2025 年中期进行分红,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同时符合上述前置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5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和每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