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淋电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文山
公告时间:2025-04-23 21:49:58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文山
本人作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坚持科学审慎决策,就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宋文山,男,195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威海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中航
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2024 年 5 月至今,担
任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同时,本人在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初即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规范,从未泄露在公司获得的任何内幕信息;亦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 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股东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会的次数
事会会议
3 3 0 0 否 2 2
本人在召开会议前获取了相关议案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事项 意见
类型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 案》
2024 年 4 月 15 日 独立董事专门 2、《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厂房、土地使用 同意
会议第一次会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 3、《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16 日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 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 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第二次会
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独立董事专门 1、《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 同意
会议第三次会 案的议案》
议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发表意见,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时间 专门委员会 事项 意见
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与安排的
2024 年 1 月 8 日 审计委员会第 议案》 同意
二次会议
1、《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4、《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
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
2024 年 4 月 15 日 审计委员会第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三次会议 7、《关于 2024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追认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议案》
12、《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16 日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同意
审计委员会第 案》
四次会议 2、《关于<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5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审计委员会第 2、《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同意
五次会议 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2024 年 4 月 15 日 薪酬与考核委 案》 同意
员会第一次会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
议 方案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安排、可能重点关注的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进行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加履职培训、与管理层或中介机构沟通等方式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通过多种渠道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通过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能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