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南凌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0:35:54
南凌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年度费用为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0 月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暨 2024 年度报告第一次审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第一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暨 2024 年度报告第二次审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后第二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结果,初步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永明(召集人)、刘青、毛杰、张凡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