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16:40:12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261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二、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 1-11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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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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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2611 号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多氟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多氟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大华核字[2025]0011002611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多氟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多氟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多氟多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多氟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多氟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核字[2025]0011002611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大华核字[2025]0011002611 号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闫新志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佳彤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 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69,277,10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6.60 元。
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149,999,992.80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618,634.2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1,381,358.54 元。
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29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03,729.84 万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255.39 万元;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1,474.45 万元(含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3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计 569.94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978.24
万元。
(二)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62 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2,324,15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
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6.35 元。实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99,999,999.65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963,476.9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8,036,522.71元。
截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8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82,553.50 万元,其中:公司于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782.43 万元;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4,771.07 万元(含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5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及理财收益共计 936.75 万元。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万元,购买大额存单 35,0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186.9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2021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会同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民主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营业部、浦发银行郑州商鼎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公司因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民主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鼎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 1709022029200148637 150,000,000.00 23,605,009.66 活期
行民主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1050164620800000971 150,000,000.00 239,676.54 活期
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101011601291869 843,099,992.84 63,601,815.33 活期
司焦作分行营业部
浦发银行郑州商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