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亿阳信通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21:11:2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审核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767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
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 1-2
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二、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 1-5
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关 于 内 部 控 制 和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报 告 非 标
准 审 计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影 响 已 消 除 的 审 核
报 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767 号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通”)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亿阳信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亿阳信通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德皓核字[2025]00000767 号审核报告
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
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
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亿阳信
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影响已消除。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亿阳信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
所无关。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惠增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芳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大华内字[2024]00000032 号),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591 号)。本公司现就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内控否定意见事项
1、控股股东股权回购事项未能有效履行
根据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开具的履约保函,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拟于三年内(自 2020 年 12 月 25 日之日起算)以 68,250.21 万
元同值的现金或有利于亿阳信通的同值资产回购亿阳信通持有亿阳集团的全部股份,该回购
承诺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到期,目前控股股东需回购金额为 16,211.78 万元,亿阳信通未
制定相关内控制度保障股权回购事项及时履行,也未能实施有效措施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履行股权回购事项。
2、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清偿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亿阳信通除股权回购款外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73,884.92万元(其中涉及上海信御案和解补偿款 1,998 万元、华融信托案司法扣划 28,922.06 万元、海润国际和解补偿款 17,000 万元、交银信托案司法扣划 19,119.88 万元、纳斯特案和解补偿
款 1,500 万元、吉林柳河案和解补偿款 1,987.5 万元、德清鑫垚案司法扣划 3,357.48 万元)。
亿阳信通未制定具体的资金催收内控制度保障资金占用及时偿还,也未能实施有效措施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履行资金占用偿还责任。
(二)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
1、控股股东股权回购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二)3.控股股东股权回购事项所述,亿阳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同意 36 个月内(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以 6.82 亿元等值现金或有利于亿阳信通经营发展的资产回购亿阳信通持有其股份。该股权回购事项在本报告期内已经到期。截至审计报告日,亿阳集团尚未履行的股权回购金额为 16,211.78 万元。亿阳集团已制定股权回购款支付方案,并积极筹措资金用于解决股权回购事项。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股权回购款的可收回性。
2、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二)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清偿事项所述,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亿阳信通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73,884.92 万元,其中上海信御案
和解补偿款 1,998 万元、华融信托案司法扣划 28,922.06 万元、海润国际和解补偿款 17,000
万元、交银信托案司法扣划 19,119.88 万元、纳斯特案和解补偿款 1,500 万元、吉林柳河案和解补偿款 1,987.50 万元、德清鑫垚案司法扣划 3,357.48 万元,亿阳信通尚未收到资金占用的偿付款项,亿阳集团已制定资金占用还款方案,并积极筹措资金用于解决上述资金占用事项。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
同时,如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二)2.违规担保案件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所述,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亿阳信通仍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66,011.13 万元,亿阳信通在亿阳集团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亿阳信通管理层根据预计赔偿金额已计提预计负债 35,082.79 万元。若上述违规担保案件产生扣划,将导致新的资金占用。
3、强调事项-投资者诉讼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二)1.(2)投资者诉讼所述,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涉及 794 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其中 14 人撤诉,其余 780 起案件合计诉讼金额为 31,173.87 万元,北京市金融法院已对王水余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涉及诉讼金额 37.79 万元,其余 779 起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合计涉诉金额为31,136.08 万元。亿阳信通已根据预计赔偿金额计提预计负债 10,500.00 万元。
二、2023 年度内部控制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
明
(一)关于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否定意见事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上市公司的监管规则,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动态优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优化完善公司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康运行。
2024 年 9 月,公司修订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应收
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的核算、信用管理、收款、对账、工作交接、逾期应收及坏账管理、清查、奖惩等进行了规定;2024 年 9 月,公司修订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及审批权限表,对公司对外支付资金的审批权限与流程进行了修订;2024 年 10 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亿阳信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2024 年度公司针对资金占用事
项向控股股东多次发函催收,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收回剩余全部股权回购款,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收回资金占用款 20,498.00 万元,剩余资金占用款项控股股东资金筹措到位后
已陆续归还。公司上期内控重大缺陷事项已经整改完毕,本期未发现公司内控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事项。
2024 年度,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对包括《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多项公司治理类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内控有效。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德皓内字【2025】00000068 号)。
(二)关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1、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回购事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万怡投资支付款项 16,211.78 万元,
指定用于解决股权回购承诺剩余价款。因此,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回购事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本期已经消除。
2、关于控股股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