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科技:中审众环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19:52:45
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100746 号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科技”)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富邦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富邦科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富邦科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富邦科技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建树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柏彤
中国·武汉 2025年4月21日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证监许可 [2018] 44 号文核准,本公司
以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 224,870,098 股为基数测算,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拟向原股东配售 67,461,029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本次配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4.43 元/股,截止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已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66,387,997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4,098,826.7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853,716.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5,245,110.17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全部到位,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将扣减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应城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中(银行账号:1812023129200092080),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众环验【2018】010046 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元。支付荷兰诺唯凯第四期股权收购
款的 40,826,186.30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支付至 CMS Derks Star Busmann N.V.托管账户(以下
简称:CMS 托管账户),CMS 托管账户将股权款支付至 HNC Holding B.V.银行账户,详见
注。
时 间 金额(人民币元)
2018 年 6 月 29 日募集资金总额 294,098,826.71
减:发行费用 8,853,716.54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85,245,110.17
时 间 金额(人民币元)
减:前期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50,931,031.78
减:前期已使用金额 107,685,270.23
减:前期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34,500,000.00
加:前期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 134,500,000.00
加:前期利息收入 1,049,667.30
减:前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7,678,475.46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减:本期已使用金额
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
减: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注:为履行募投项目“荷兰诺唯凯剩余股权款支付项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将荷
兰诺唯凯第四期股权收购款 9,389,827 欧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0,826,186.30 元)支付至境外 CMS 托管账户。由于交易双方对荷兰诺唯凯 2017 年实现的利润情况存在分歧,导致对支付的具体金额存在分歧,因此交易对方拒绝接受本公司已支付至 CMS 托管账户的款项。对于 CMS 托管账户的款项,由于荷兰本地银行存款为负利率,每月会产生一定的负利息费用,CMS 律师事务所为规避保管资金所带来的负利率风险,主动将款项退还至荷兰富
邦账户。2024 年 3 月 1 日,荷兰富邦收到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送达的裁决。根据阿姆斯特
丹法院裁定,荷兰富邦应于裁定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股权款 9,289,192.50 欧元支付至
CMS 托管账户,HNC Holding B.V.将持有的荷兰诺唯凯 15%股份转让至荷兰富邦,CMS 托
管账户将股权款支付至 HNC Holding B.V.银行账户。截至报告期末,该笔股权款已支付至CMS 托管账户且已办理完毕股东名册更新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按照《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募集资金项目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应城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友谊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友谊支行账号416050100100261542专户于2020年5月12日销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工商银行应城支行 1812023129200092080 0.00 活期存款
工商银行应城支行 1812023129200122127 0.00 活期存款
合计 0.00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支付荷兰诺唯凯第四期股权收购款的40,826,186.3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支付至CMS 托管账户,CMS托管账户将股权款支付至HNC Holding B.V.银行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荷兰诺唯凯剩余股权款支付项目、PST INDUSTRIES 股权收购项目以及“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前述募集资金按照项目进行专项分户管理,公司分别与工商银行应城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于2018年7月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度,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767.85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利息扣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