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尔佳: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淑英)
公告时间:2025-04-22 18:54:34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姚淑英,作为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人治理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姚淑英,女,汉族,1965 年出生,民革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哈尔滨市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人大代表。1988 年 7
月至 1992 年 9 月,曾任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1992 年 9 月至 2001
年 12 月,曾任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科长;2001 年 12 月至今,任黑龙江
天辅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 年 5 月至今,任哈尔滨市人大司法监察委员会专家、
委员;2016 年 9 月至今,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2018 年 9
月至今,任哈尔滨市仲裁委仲裁员;2020 年 9 月至今,任伊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等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全部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全部参会,通过现场
参会 2 次、通讯参会 8 次,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全部参会,并对
参加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赋予的职责。关注会计准则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情况,与内部审计沟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持续关注;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全部参会,并
对参加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对必要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提升,加强审计技能培训,与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的签字会计师进行交流,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项目人员独立性、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是否存在财务相关风险等方面进行交流。
(七)与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现场工作职责,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合计 15 日,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法人治理制度有效性与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进行现场交流,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现场工作职责,并制作《独立董事现场工作记录表》进行记录,在开展的各项现场工作中,得到了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的积极有效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期间严格保持独立性,本着客观严谨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可能存在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公司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及执行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准确披露了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对定期报告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保持客观独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积极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专业性意见,客观严谨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淑英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