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18:33:4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保立佳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超 联系电话:010-83939237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金科 联系电话:010-8393924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不适用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12 月 9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点,包括大股东及董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高股份买卖、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受主要原材料市场
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
影响,公司销售数量及销售
单价、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均
有所下降;同时,公司基于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谨慎性,对应收票据、应收 向公司了解业绩下降的原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因,督促公司采取积极措施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在建工程等资产计提减值 改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
况) 准备,另外为持续优化组织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架构、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深层次人员结构优化
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
2024 年公司业绩亏损,归母
净利润为-1.50 亿元、扣非后
归母净利润为-1.49 亿元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 是 不适用
定期限承诺
2.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 是 不适用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4.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 是 不适用
持意向的承诺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不发生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部分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房屋租赁协议未履行登记备案程序事项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4.关于抵押不动产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5.关于劳务派遣用工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6.关于危险品运输与危废处理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7.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18.关于自愿延长限售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9.关于“双高”产品的压降计划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024 年 1 月 8 日,因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
业行为准则,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
未能督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 露相关信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泰君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海
及整改情况 通证券作为被合并方,其权利义务自交割日
后由存续公司承继,其自交割日后未因投资
银行类业务受到处罚和监管措施。存续公司
国泰海通,自交割日后未因投资银行类业务
受到处罚和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贾超 陈金科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