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2 18:11:4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合集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晶合
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4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1,533,789 股。公司
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前总股本为 1,504,601,368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2,006,135,157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57,372,0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6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8,763,1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 1 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030,676 股,占公司股本
总数的 0.50%。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因 2025
年 5 月 5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晶合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承诺所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030,676 股,占总股本的 0.50%,限
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6 日(因 2025 年 5 月 5 日为非
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 剩余限
序 持有限售股 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 售股数
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公司总 通数量 量
股本比 (股) (股)
例(%)
1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10,030,676 0.50 10,030,676 0
合计 10,030,676 0.50 10,030,676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 10,030,676 24
合计 10,030,676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晶合集成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晶合集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