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通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樊小刚)
公告时间:2025-04-22 18:09:42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樊小刚)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 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介绍
樊小刚,男,中国国籍。1965 年生,工学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
程师,1989 年 8 月浙江大学科仪系留校任教,2009 年起任浙江大学西子研究院
常务副院长,现任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首席战略官,西子联合大 学校长/特聘教授,曾担任浙江省管理咨询与培训行业协会会长、中国企业联合 会管理咨询委员会副主任。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对于出席的各次董事会
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 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与公司进行了积极沟通。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 势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 议,未曾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 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大会次数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樊小刚 7 1 6 0 0 否 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会议1次, 审议了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事项。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会
议4次,审议了2023年年报、2024年度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应工作细则,认真履行了职责,发挥了各专委会的咨询、建议、指导、监督作用,提高了董事会决策质量。
独立董事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数 数 数 数
樊小刚 1 1 0 4 4 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出席并审议了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等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审计工作正式开始前,本人与审计机构就年审工作安排提前进行了详细、充分的沟通,并进行了讨论,从专业角度给予了相关建议。在定期报告正式披露前,与公司、审计机构保持有效沟通,关注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编制进展,有无重大变化,有无特殊事项等,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反馈,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七)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和支持,本人及时获悉了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与公司相关的报道,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
日。2024 年 9 月,本人到天津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2024 年 10 月,本人到公
司宁波、杭州地区的子公司及教育业务门店进行了现场调研,直观了解了公司的日常经营。2024 年 11 月,本人出席了与管理层的调研座谈会,将相关调研情况、发现问题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讨论,并从自己的专业领域出发,提供了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1 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向关联方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加工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0 万;拟向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加工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4,000 万。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开展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审批额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
季度报告,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其中,针对2023 年年度报告,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审计机构就年审工作安排提前进行了详细、充分的沟通,并进行了讨论,从专业角度给予了相关建议。在定期报告正式披露前,与公司、审计机构保持有效沟通,关注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编制进展,有无重大变化,有无特殊事项等,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定期报告均经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3 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相关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阶段的财务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季度内控工作总结及下
季度内控工作计划,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积极贯彻落实,并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 4 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副总经理,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及人员能力、专业性等多方面因素,具有科学性和激励性,因此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2024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5 月,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5 年,我
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樊小刚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