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2 16:00:3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山科智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3 号文《关于同意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882.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870.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608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166.73 万元。公
司于 2023 年将结项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为 1,959.27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5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59.27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374.45 万元,
其中 2024 年度使用 207.72 万元。结项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782.93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5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82.9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山科智能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
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结余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782.93 万元,其中
购买理财产品 1,5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82.93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仅开户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银行账户为 571905794010881 的募集资金专户尚存续,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截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216.36 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 187.15 万元,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216.36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187.15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含 3.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1,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结余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782.93 万元,其中
购买理财产品 1,500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50,870.76 万元,超募资金为20,270.76 万元。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0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1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
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2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并
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公
司将剩余超募资金账户中的 3,047.82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 777.06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上述项目已于 2023 年末前完成结项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