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1:16:24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及经营质量,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经营概况
2024 年受房地产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基建支撑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下游水泥行业市场需求大幅下滑,全国水泥产量创近十五年新低,行业产能利用率持续低位运行。水泥行业新建生产线减少或进度趋缓,同时水泥生产线设备开工率下降,公司物料输送设备整机及配件市场需求承压。
公司董事会以提升经营质量、提高治理能力、积极回报股东作为各项经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领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攻坚克难、主动破局。通过深化多元布局与全球战略有力拓展市场,全力推进智能工厂投产释放产能,构建精益化供应链提质增效,强化创新研发巩固领先优势,优化人才结构激发内生动力,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等多措并举、协同推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081.24 万元,同比下降 34.96%。受政府补助减少
等原因,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同比下降 1,118.11 万元,叠加链运智能化工厂投产后,厂房及设备折旧、能耗等成本、费用上升等因素,全年实现净利润 5,753.66万元,同比下降 49.47%。2024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37.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030.12 万元,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8.68%,财务状况保持稳健。
二、2024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
年董事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调整公司组织结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议案,确保了公司
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审议
结果
议案 1:《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 2:《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5:《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6:《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二届董 议案 7:《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4 年 2 事会第二 议案 8:《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
月 21 日 次会议 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通过
议案 1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议案 13:《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14:《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议案 15:《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 年 4 第二届董 议案 1:《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
月 29 日 事会第三 议案 2:《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通过
次会议
议案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4 年 8 第二届董 议案 2:《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
月 21 日 事会第四 议案 3:《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通过
次会议 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 5:《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10 第二届董 审议
月 30 日 事会第五 议案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次会议
2024年12 第二届董 议案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
月 13 日 事会第六 议案 2:《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通过
次会议
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
行,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
东大会 1 次。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执行各项决议,保证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9 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聘请审计机
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等议案,以及每季度审议审计处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指导审计处开展相关工作;并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督促其认真、按时完成审计工作。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2 次会议,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确保方案设置合理,且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名委员会本年度未召开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并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审议通过了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和各类临时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2024 年度公司积极通过深交所
互动易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形式,及时解答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切实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
(六)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报告期内,董事会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七)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倡导,在保证经营质量稳健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坚持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本年度实施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6466.6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0.99%。
公司上市后两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6,166.70 万元(含税),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2025 年经营计划
2025 年,公司将迎来成立三十周年的历史性里程碑。站在新发展阶段,董事会将恪
守股东价值创造使命,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中的战略引领作用。公司治理层面,根据监管新规要求,全面修订内部管理制度,系统推进治理结构调整,多维度夯实公司治理根基;经营管理层面,持续巩固公司在物料输送设备制造领域的领先优势,全面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深化经营管理,倾力打造“国际一流物料输送设备制造企业”。
(一)顺应新规,多维度夯实公司治理根基
2025 年,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配套规则
要求,全面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系统推进治理结构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充分履职。
同时将通过组织培训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确保公司治理机制与新法规有效衔接,为公司稳定发展筑牢根基。
(二)全面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结合下游行业市场需求,以及前期产线工艺验证情况,对“年产 300 万节大节距输
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项目”后续产线设备配置进行优化调整,以更好地满足智能化生产需要。持续释放项目产能,规划为标准链条设置“安全库存”,转变链条“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实现订单的即时交付。
“卸船提升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围绕卸船提升机生产工艺,以技术创新为主、工艺规划为先、信息智能为导向加速推进,全面优化江东工厂产线布局及智能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