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传媒:中兴华关于凤凰传媒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0:35:04
关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关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0
三、附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5)第 020020 号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凤凰传媒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凤凰传媒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凤凰传媒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公司的责任
凤凰传媒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华会计师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凤凰传媒公司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凤凰传媒公司编制的上述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凤凰传媒公司编制的的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凤凰传媒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02 号)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1 年 11 月 22 日通
过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9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79,200,000.00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18,450,704.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11 月 25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684 号《验
资报告》审验。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表(人民币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480,554,785.00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1)本期募集资金
(2)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482,983.16
小计 6,482,983.16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26,584,536.93
(2)置换出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自有资金
(3)归还银行贷款
(4)补充流动资金
(5)转出前期代垫上市发行费用
小计 26,584,536.93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 460,453,231.2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应修订了《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四家银行设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于 2011 年 12 月与四家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02503090000120109039171 1,000,000,000.00 -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4301011029100350340 1,318,450,704.00 12,573,966.38
苏省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0801014140002143 1,000,000,000.00 -
京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409500100100287988 1,000,000,000.00 447,879,264.85
南支行
合计 4,318,450,704.00 460,453,231.23
(三)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479,2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60,749,296.00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284,140,000.00
减:募集资金到位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1,856,715,190.15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556,880,704.00
减:募集资金改变用途补充永久流动资金 6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