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公司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0 16:40:44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沟通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时,审计师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将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如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第七条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在与利安达沟通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时,审计师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将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如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正努力配合审计机构审计工作,尽最大努力消除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风险事项。
二、风险提示
1、若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若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报告,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该公告披露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正积极配合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尽力争取能够消除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风险事项,最终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以利安达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2、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审计工作进展及相关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