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4:38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决议事项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1 第二届监事会 2024 年 《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4 月 23 日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
项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第二届监事会 2024 年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6 月 7 日
《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4 年 《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3 第七次会议 8 月 27 日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 2024 年 《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 第八次会议 10 月 22 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5 第二届监事会 2024 年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第九次会议 12 月 27 日 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程序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财务管理、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认为审计报告能够合理、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利于股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准确了解。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除为子公司担保外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能有效予以执行,公司在 2024 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
(九)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所处的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环境和形势,不断调整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高效运行。
三、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和贯彻落实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运行。监事会将持续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