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3:53
股票代码:300428 股票简称:立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号
债券代码:123212 债券简称:立中转债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通讯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传达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臧永兴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刘军锋、王剑敏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现任独立董事唐炫、路达、张建行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2024 年度
公司管理层在 2024 年度经营情况概述、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等方面的内容。董事会认为 2024 年度公司以总裁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 2024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董事会对该报告进行了讨论,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
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七、审议《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计委
员 会 通 过 了 该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
臧永兴作为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十、审议《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2025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人民币 15 万元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
关联董事唐炫、路达、张建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各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5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289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对外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年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原材料是铝和铝合金、铜、硅、碳酸锂等相关产品,其价格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8 亿元,交易额度不超过 74.5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韩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70,000 万美元(或欧元、日元、韩元其他等额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申请 2025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融资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90 亿元(大写:壹佰玖拾亿圆整)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担保、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具
体融资金额由公司在此额度内根据运营资金实际需求和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上述综合授信事项的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上述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并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