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嘉鹏)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3:53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嘉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董嘉鹏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董嘉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5 月出生。大连海事
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曾任职于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现担任哈尔滨工大科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服装协会战略推进委员会副主任、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客座教授、华帝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中山市清华大学校友会副会长;自 2023 年 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在
董事会会议上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况。2024 年度,
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缺
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形。本人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
的决策程序。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度,专门委员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和各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名称
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严格按
2024 年 2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照计划得以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
月 20 日 总结>的议案》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对审议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第九届 告的议案》; 认为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公允地反
董事会 3、《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
审计委 构的议案》;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
员会 2024 年 4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 关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月 14 日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法规要求,其他审议事项均符合公
5、《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司经营发展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6、《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
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事项表示同意。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名称
度>的议案》;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认为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公允地反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
2024 年 4 的议案》;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
月 15 日 2、《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 关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审计工作总结暨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 法规要求,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的议案》。 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对审议事
项表示同意。
认为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公允地反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
其摘要的议案》;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
2024 年 8 2、《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关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月 2 日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法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3、《关于公司<2024 年第二季度内部 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审计工作总结暨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公
作计划>的议案》。 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对审议事项表示同意。
认为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公允地反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
2024 年 10 的议案》;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
月 11 日 2、《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 关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审计工作总结暨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 法规要求,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的议案》。 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对审议事
项表示同意。
2024 年 12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同意公司内审工作计划的实施,认
月 20 日 计划>的议案》 可内审工作计划的可行性,认为该
计划有助于公司强化内控治理。
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 方案均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制定,决
2024 年 4 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第九届 月 14 日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 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董事会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
薪酬与 审议事项表示同意。
考核委 1、《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员会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2024 年 11 2、《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月 4 日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性股票的议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3、《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名称
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理》及《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