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进感应: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0:31:25
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 2025T00177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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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 1-2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3-10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2025T00177号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进感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进感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恒进感应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恒进感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进感应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与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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