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股份: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专业投资机构产业基金项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16:45:10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专业投资机构产业基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对象名称及投资方向: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产业基金侧重支持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发展,
重点投资半导体和智能制造等硬科技领域项目。
投资金额及在产业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指定主体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 3,000 万元,按
目标认缴出资额 25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资金额为准)计算,占产业基金 1.2%
财产份额。
关联交易概述: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进展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相关风险提示:
1. 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或指定主体承担的风险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2. 投资产业基金具备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性,在投资过程中会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难以及时退出等风险;
3.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或指定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无法参与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亦无法全面掌控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为此,公司将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
通,密切关注产业基金后续的经营管理状况,实时跟进合伙企业的运作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同时,公司将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团队强化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严格做好投后管理工作,确保各项风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此外,公司也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关注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正积极推动产业升级,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公司将参与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业基金目标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其中公司或指定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 3,000 万元。
(二)相关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元禾
璞华产业并购基金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4 年 7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41171MADQPG7K2D
码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同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牛俊岭)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徽州南
路 1999 号苏滁国际商务中心 407-5 室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20594MA235W614N
码
法定代表人 吴海滨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
路 183 号 18 栋 102 室
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登记编号:P1071690。
(三)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查,上述两方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首关募集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方式
(万元) 比例
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2,000 1.61% 无限责任
合伙)
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二期基金有 36,900 29.78% 有限责任
限公司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40.36% 有限责任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8.07% 有限责任
宁波泓宁亨泰芯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10,000 8.07%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
滁州市苏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 3.23% 有限责任
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0 1.61% 有限责任
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 1.61% 有限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5,000 4.04% 有限责任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61% 有限责任
总计 123,900 100.00% -
公司与上述合伙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公司或指定主体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参与后续基金募集。
三、投资的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一)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4 年 8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41171MADX2642XG
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吴
海滨)
基金管理人 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产业基金的首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拾贰亿
基金规模 叁仟玖佰万元整(12.39 亿元)(目标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具体基金规模以最终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准。)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
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徽州南
路 1999 号苏滁国际商务中心 407-5 室
2024 年 9 月 27 日,产业基金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取得了《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APG40。
(二)管理与决策机制
产业基金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由 5 名委员组成,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1 名。投委会委员由基金管理人委派 3 名,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二期基金有限公司委派 1 名,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1 名。基金项目投资和退出决定须经投委会 2/3 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三)收益分配原则
产业基金不设循环投资,采取“即退即分”、“先回本后分利”原则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 预留合理费用。主要包括各种税收费用、管理费,以及根据合伙企业经营需要而决定预留的合理金额;
2. LP 返本。剩余部分按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直至每名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截至分配之日的 100%实缴出资额;
3. GP 返本。剩余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收回其截至分配之日的实缴出资额;
4. LP 优先回报。剩余部分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直至每名有限合伙人收到的金额达到以其累计缴付的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年化复利 8%的收益(税前);
5. GP 追补。剩余部分按照上述第(4)项金额÷80%×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6. 20/80 收益分配。剩余部分的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80%
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四)投资模式及退出机制
1. 投资领域
产业基金将侧重支持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发展,聚焦长三角区域内十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半导体和智能制造等硬科技领域项目,做大做强链主企业,支撑产业补链、固链、延链、强链过程中效益显著的关键技术和重点项目。
2. 退出机制
产业基金将采取多元化的退出策略。对于符合上市标准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市场 IPO、借壳上市等;对于暂时不适合上市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出售、私募股权市场协议转让和管理层和/或实际控制人/目标公司回购等退出方式。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被投资企业及市场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退出策略。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的认购,也未在产业基金中任职。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前提下做出的决策,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借助专业化运作平台及产业资源,积极探索、发掘新质生产力和硬科技的布局机会,为公司产业发展提供新动能。
(三)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分析
(一)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或指定主体承担的风险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二)投资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