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19:12:3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公司发展大计,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完成了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任务。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经营情况
2024 年,农药行业市场需求仍然低迷,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挑战。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制订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市场销售、安全生产、腾退搬迁和内部管理开展工作,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2,436.01 万元,同比下降 2.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95.36 万元,同比下降 264.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533.21 万元,同比下降 246.08%。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864,079.22 万元,较年初增长 7.33%,负债总额为 441,229.84
万元,较年初增长 27.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22,849.39 万元,较年初下降 7.65%。
报告期内,公司着手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紧盯市场销售,自营出口实现增长
2024 年农药市场行情严峻复杂,市场需求整体疲软,面对种种不利局面,外贸销售人员分市场、分批次主动走出国门,多次分赴北美、南美、欧洲、非洲等地了解终端农药库存,与客户洽谈市场需求,规划海外重点制剂市场的产品登记,加快海外市场登记步伐,抢抓订单,优化产品结构,2024 年自营出口实现销售 122,081.02万元,同比增长 8.56%。2024 年,国内农药市场价格竞争日趋激烈,销售人员紧盯客户需求,时刻关注市场行情变化,适时调整产品价格,采取产品捆绑销售等方式,
抢占国内市场份额。
2、强化安全生产,生产装置稳定运行
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认真做好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围绕三个原药厂区开、停装置组织隐患排查,落实责任,保证了生产装置的平稳有序运行。继续强化环保设施现场管理,提高三废综合利用率,有效降低环保设施运行成本。公司积极有效组织生产,结合市场变化合理调配产能,制剂产能利用率得到明显提升,2024 年共生产制剂 15,939.40 吨,同比增长 38.49%。
3、重视生产调试,沿江厂区陆续投产
2024 年,公司积极推进长青南通精异丙甲草胺车间、长青湖北噻虫嗪车间的生产调试,解决调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产品品质、产能、成本基本达到设计要求。沿江厂区重点围绕腾退搬迁新装置的生产调试开展工作,专门成立了生产调试工作小组,各部门通力合作,认真落实试生产实施方案,截止报告期末,沿江原厂区已全面停产,新厂区车间陆续投入试生产,沿江新厂区的顺利投产为公司未来的业绩提供了有力支撑。
4、优化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提质增效
2024 年,公司以降本增效为核心开展内部管理工作,持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各厂区重点从产量完成率、成本控制、利润指标、产品质量、定员定岗、资产利旧等方面强化考核,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投资成本。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管理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717,831 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和审议通过的事项如下:
1、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关于继续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批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14)《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舆情管理制度》。
4、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
(4)《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召集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会议,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和审议通过的事项如下:
1、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2、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报告期内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于国权 6 6 0 否 2
黄南章 6 6 0 否 2
孙霞林 6 6 0 否 2
杜 刚 6 6 0 否 2
龚新海 5 4 1 否 2
李钟华 5 2 3 否 2
骆广生 6 4 2 否 2
杨光亮 1 1 0 否 0
石 柱 1 1 0 否 0
(四)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了 1 次会议,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开了 2 次会议,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并审核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
(3)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