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18:5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业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景业智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3.89 元(人民币,
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 69,813.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784.65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2,028.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 号)。
2、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2,028.7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9,007.14
项目 序号 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132.79
项目投入 C1 5,736.6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09.15
项目投入 D1=B1+C1 44,743.7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141.9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9,426.9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9,426.92
差异 G=E-F 0.00
注:尾差系折合万元列示导致,下同
(二)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 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09,71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3.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106.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31.92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20,474.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3 号)。
2、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0,474.13
项目投入 B1 3,866.3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75.59
项目投入 C1 5,868.6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75.19
项目投入 D1=B1+C1 9,735.0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50.7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189.83
项目 序号 金额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195.26
差异[注] G=E-F 5.42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置换的印花税及股票发行登记费为 5.4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一)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5 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801011602395962 215.50
杭州平海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010122002376463 3,201.81
杭州分行
杭州景业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能科技股份 杭州钱塘支行 571908399110618 343.37
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0160020189638 - 已销户
江城支行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302395852 -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
杭州智核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能科技有限 杭州钱塘支行 571917791210608 - 已销户
公司
合计 3,760.6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19,426.92 万元,其中,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3,760.67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15,666.25 万元。
(二)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景融核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