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6 19:38:39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5-019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14,00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540 万股,约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4.11%。
(3)授予价格:32.99 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32.9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授予 26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下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Am)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一个归属期 为 1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二个归属期 为 2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三个归属期 为 30%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A) 90%≤A/Am*100%<100% X=70%
A/Am*100%<90%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B-、C、D”六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B+ B/B- 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0% 0
若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3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同意以
33.1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了以上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 54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2024 年 4 月 18 日 32.99 元/股 540.00 万股 26 人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等待期即将届满,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 1,614,0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易扬波为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了以上议案。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 次授予的 26 名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
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