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拜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平)
公告时间:2025-04-16 17:33:38
证券代码:920066 证券简称:科拜尔 公告编号:2025-025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罗平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罗平,男,199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
学历,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2011 年 6 月至 2016 年 3 月在荣盛房地产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项目负责人;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在安徽王良其律师事
务所担任主任助理兼青工委主任;2018 年 4 月至 2022 年 2 月在北京市盈科律师
事务所历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合肥办公室管委会副主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会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在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
事;2021 年 12 月至今在合肥科学岛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在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在上海君悦(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积极参加,
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数 数
8 8 现场、通讯 均同意 2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以及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聘请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等进行积极探讨和交流。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各项会议,会前及时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应会议材料,会上认真讨论、审查和论证各项事项,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所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不定时地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咨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也积极运用专业知识就一些实际问题对公司提出参考性意见,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实地考察交流等方式,持续跟进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等,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累计完成 15 日的现场工作时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此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及时就有关情况沟通交流,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积极征求意见并听取建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条件和大力支持。
七、其他事项
2024 年度,本人关注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各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及时学习更新相关政策,了解监管要点,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平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