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拜尔: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5-04-16 17:33:38
证券代码:920066 证券简称:科拜尔 公告编号:2025-018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7 日 15:00—2025 年 5 月 8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920066 科拜尔 2025 年 4 月 28 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
(七)会议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王步文路与程长庚路交口,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并由董事长向公司提交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并由监事会主席向公司提交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审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与目标,结合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
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2024 年度经营与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4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
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489,523.30 元,转增 17,958,093 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分别形成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顺平)》(公告编号:2025-023)、《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庆龄)》(公告编号:2025-024)、《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平)》(公告编号:2025-025)。
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等有关制度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姜之涛、俞华,前述 2 名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庆枝、合肥科之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36,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具体授信额度及形式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前述综合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 股。本次权益分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预计公司注册资本将
由 44,895,233 元变更为 62,853,326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4,895,233 股变更为
62,853,326 股。因此拟就《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非法人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7 日 09:00-15: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王步文路与程长庚路交口,合肥科
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婉君;联系电话:0551-63681878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