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19:37:45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万元且不超过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二、回购股份方案调整情况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4.5 元/股(含)调整至 5.6 元/股(含);回
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3000 万元”调整至“不低于 3000 万
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至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5.6 元/股(含)调整至 6.8 元/股(含);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由“不低于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调整至“不低于 4000
万元且不超过 76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37,36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 0.58%,最高成交价为 4.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6 元/股,成交金额为 20,407,637.4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取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五、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积极与银行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积极推进公司股票回购方案的实施。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说明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