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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22:43:42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
方式增加资本: 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第二十二条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股程序
和安排以及转股所导致的公司
股本变更等事项应当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文件
的规定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办理。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四十一条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 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议; 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议;
(十)修改本章程; (九)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 (十一)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工持股计划; 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五)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年末净资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
效;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
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
定外,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
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和弥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第一百零七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条 上市方案; 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等事项; 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 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经理(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 经理(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 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
(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 (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经理)、财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
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经理)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经理) 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经
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经 理)的工作;
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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