仟源医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栋)
公告时间:2025-04-14 20:59:45
山 西 仟 源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栋)
本人黄栋作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栋先生,1986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2012年8月在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工作,2012年8月至今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合伙人。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于2024年5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作为仟源医药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黄栋 7 7 0 0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内,本人出席表决了 3 次创新与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参与了创新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切实履行了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授信担保、关联交易、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本年度,本人现场实地走访了两家子公司分别是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仟源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听取了相关工作人员关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研发投入进展、未来发展规划等工作汇报,多方了解公司的日常运营情况;还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针对公司业绩情况、资产减值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任职以来,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4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参加山西证监局组织的相关培训课程,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 年 12 月,本人现场参加了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董监高
培训班,按规定完成全部课程学习,通过培训和学习,更全面地了解了上市公司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法规修订情况,加深和巩固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风险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外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栋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