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19:25:45
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 1-14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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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110A005391 号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材料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4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天赐材料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赐材料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天赐材料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赐材料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赐材料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赐材料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3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4,105,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1,05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410,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95,079,452.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57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 年度,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08,008,772.81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618,308,708.74 元(含以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504,887,100.23 元、补充流动资金774,248,652.82 元、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91,714,554.59 元(包含对应账户内的净利息收入 13,120,027.96 元)),扣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592,404,942.81元(包含账户内净利息收入 2,514,170.7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于 2022年 11月 23日修订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进度,公司于2022年 9月 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募投项目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 3602004929200384582
区支行
2 池州天赐高新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8110901012901501180 年产 15.2万吨锂电新材
有限公司 州开发区支行 料项目
3 九江天赐新动力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20919330510902 年产 2万吨双氟磺酰亚
料科技有限公司 州环市东路支行 胺锂项目
4 九江天赐新动力材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 629-289224-050 年产 6.2万吨电解质基础
料科技有限公司 司广州分行 材料项目
5 浙江天赐高新材料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1817438225 年产 4.1万吨锂离子电池
有限公司 司广州分行 材料项目(一期)
6 九江天祺氟硅新材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394880100101538705 年产 6万吨日化基础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料项目(一期)
详情见公司于 2022年 9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1)。
(三)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进度,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
(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司将通过向浙江天赐、九江天赐现金增资,以及九江天赐向池州天赐、天赐新动力、九江天祺进行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同意公司使用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3,444.28 万元对浙江天赐进行增资;同意公司使用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78,638.80万元对九江天赐进行增资,同意九江天赐在获得前述增资后,分别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1,856.23万元、63,158.08万元、33,624.49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池州天赐、天赐新动力、九江天祺进行增资。
由浙江天赐、池州天赐、天赐新动力、九江天祺负责组织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已分别划转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浙江天赐与开户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