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肯特催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19:02:03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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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
中 国 金 融 新 闻 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肯特催化
(二)扩位简称:肯特催化材料
(三)股票代码:603120
(四)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9,040.00 万股
(五)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260.00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
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主板企业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新
股上市初期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
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
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
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
期为 6 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90,400,000 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
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22,143,822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4.50%。公司
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发行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但未来股价仍可能下跌的风险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 2025 年 4 月 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为 23.06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扣非前 2023 年扣非后 T-3日股票收 对应的2023年静 对应的 2023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EPS(元/股) EPS(元/股) 盘价(元/股) 态市盈率(扣非 静态市盈率(扣
前) 非后)
300637.SZ 扬帆新材 -0.37 -0.41 9.73 -26.04 -23.70
830832.BJ 齐鲁华信 0.07 0.06 7.40 107.59 131.81
002643.SZ 万润股份 0.82 0.77 11.29 13.76 14.62
603931.SH 格林达 0.88 0.84 28.89 32.93 34.44
均值(剔除异常值) 23.35 24.5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4 月 1 日(T-3)。
注 1:2023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T-3 日(2025 年 4 月 1 日)总股本。
注 2:因扬帆新材,齐鲁华信 2023 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前与扣非后)为负值与极值,
因此在计算可比公司 2023 年扣非前后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时将上述数据剔除。
注 3:同成医药 2025 年 4 月 1 日无收盘价数据,故未将其列入计算行列。
注 4:各项数据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发行价格为 15.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9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5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5.9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6.7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15.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6.76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飞勇
地址: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
联系人:张志明
电话:0576-87651888
传真:0576-8765188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总部
电话:021-68826809、021-68826825
传真:021-68826800
(此页无正文,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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