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浙江龙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18:02:4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 年上市公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司(含 A、B 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及 2024 年 5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负责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和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审计服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独立性、审计工作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4 年 4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时聘请其负责本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将此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第一次沟
通会,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就审计的工作范围、时间和人员的安排进行了沟通。年审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成员介绍了公司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针对年审计划提出了相关问询及关注重点,关注德司达诉讼股权事项对公司的持续影响,关注固定资产的夯实,对审计计划和策略及程序表示认可。
2025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第二次沟通
会。年审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成员提交了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成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期后事项等事项给予了进一步审核。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及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通过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步审计意见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过程有序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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