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4-11 19:33:05
公司代码:600829 公司简称:人民同泰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272,260.1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8,995.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18,995.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1,442,088.40元,减去本年支付2023年现金分红83,503,957.97元(含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7,219,134.55元。
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鉴于2025年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民同泰 600829 三精制药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王磊
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
电话 0451-84600888
传真 0451-84600888
电子信箱 wangl@hyrmtt.com.cn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我国医药流通行业概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流通业,医药流通行业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药产业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国家推进“集采提质扩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追溯体系”以及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等系列重要部署,旨在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在行业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医药流通行业格局发生变化,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资源整合等方式,促使大型医药流通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份额逐步向头部企业集中。同时,行业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不断提升,从传统单纯的药品配送向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增值服务转变,以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形成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合规发展的新局面。
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及居民医疗需求提升的带动下,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商品销售总体规模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3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3 年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含税值)29,304 亿元,扣除不可比
因素,同比增长 7.5%,增速提高 1.5 个百分点。截至 2023 年末,全国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
企业共计 68.85 万家。其中批发企业 1.48 万家,零售连锁企业 6,725 家、下辖门店 38.56 万家,零
售单体药店 28.14 万家。
(1)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批发行业概况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3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药品批发市场销售额为 22,902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7.5%。从销售情况看,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销售有所增长。2023 年,
排名前 100 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7.6%,增速加快 0.9 个百分点。从市场占有率看,
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有所提高,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 100 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6%,同比提高 0.8 个百分点。
医药批发行业在终端用药结构、供应链关系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发生变化。国家持续强化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加强区域协同,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形成以国家组织的集中采购、省份牵头的全国联盟集中采购为主体,省级集采为辅助补充的集中采购格局。国家优化医保支付方式,激励医疗机构合理诊疗,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推动产业链效率提升。医药行业的监管体系不断加强,医药反腐工作深入推进,对医药行业的合规性要求日益严格。
数据来源: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
(2)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零售行业概况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3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为6,402 亿元,
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7.6%,增速放缓 3.1 个百分点。截至 2023 年末,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率
为 57.8%,与上年基本持平。2023 年销售额前 100 位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2,423 亿元,占全国零
售市场总额的 37.8%,同比提高 1.3 个百分点。
医药零售行业在满足购药便利性和慢病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医药零售企业着力提升药学服务能力,拓展慢病管理、诊疗康复以及特药服务等业务领域。在“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推动下,医药服务的智能化和便捷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零售”日趋完善。系列政策法规的落地实施,促使药店竞争力从单纯的价格优势转向服务力和专业力,“药品追溯体系”的完善,强化了药品安全监管,市场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数据来源: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
(3)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物流行业概况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3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3 年全国医药物流直报企
业 429 家,医药供应链物流资源量整体呈增长趋势。2023 年医药物流仓库面积约 1,509 万平方米,
物流中心数量 1,309 个,自有医药运输车辆 17,596 辆。
随着药品集中采购的常态化、互联网诊疗及医药电商的持续发展,医药物流服务需求快速增加,医药物流价值进一步凸显。医药物流(供应链)持续朝着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配送服务模式更加多样化,多层级配送体系逐步完善,有序推动药品追溯管理、信息协同共享、冷链运输、成本控制等关键环节的优化,有力提升医药物流安全水平与运作效率。
2.2 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医药行业子行业,医药流通行业销售的各类药品需求相对稳定,刚性特征较为显著,仅有少部分针对夏、冬季节极端气候环境特定需求的药品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整体不呈现明显周期性和季节性波动特征,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敏感度较低,行业周期性不明显。
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及区域消费者用药习惯等特点,医药流通行业呈现一定的地域性特征。公司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冬季寒冷漫长、季节性地方病多发,对于在省市区域业务覆盖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品种资源丰富,能更好地满足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需求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2.3 行业政策分析
2024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文件聚焦医保、
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明确提出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及强化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等多方面重点工作,医药健康产业迎来了全新的行业挑战和监管环境。
(1)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近年来,国家提出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和监管联动机制,突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创新“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跨部门工作机制,使各项改革政策目标一致,提升治理的整体效能。在信息联通方面,全国多地积极探索打通医保、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药品专网,努力实现统计分析数据共享、即时调用共享,“三医”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效果凸显。在监管联动方面,加强全链条监管,形成标准统一、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三医”监管格局,通过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2)药品价格治理不断强化
2024 年,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
通知》,明确到 2024 年 3 月底前,基本消除“四同药品”(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剂型、同规格药品)在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推动医药企业价格更加公平诚信。随着药品比价系统上线和价格治理政策的推进,促使药品零售市场价格透明度提升,引导药店通过市场机制合理定价,推动药店竞争力从单纯的价格优势向专业服务优势转变。
(3)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
2024 年 5 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 2024 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
知》,继续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区域协同,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2024 年,
第十批国家集采已纳入 62 种药品,自 2018 年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 10 批药
品集采,累计采购药品 435 种。在减轻群众“老药”费用负担的同时,合理腾出费用空间,为新药纳入医保提供条件,持续优化群众的用药结构,并推动医药产业的提质升级。
(4)深化医药腐败整治工作
2024 年 5 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审计署等十四个部委联合制定发布
《关于印发 2024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持续规范医药生产流通秩序,集中整治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治行业乱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不断完善治理长效机制。
(5)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推进
2024 年 7 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 2.0 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
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统筹地区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自 2025 年起统一使用分组版本,提高支付方式规范统一性。在“互联网+医保”的背景下,医保移动支付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多地积极推动医保购药线上支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
(6)医保基金统筹强化管理
2024 年 11 月,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
要求在国家层面统一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垫支压力,为定点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赋能,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保障,促进药品和耗材企业稳健运行,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2.4 公司所属区域和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省内最大的药品配送服务网络,掌握优质的渠道资源,具有批零一体协同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