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1 19:33:05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3.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韬,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会计师:文雅,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2.诚信记录
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重点,就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人员构成、关键审计事项、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及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独立审慎地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职、遵守职业操守,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