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剑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1 17:11:33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 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企业
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管理层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独立董事及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独立董事及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次沟通会,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等文件,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负责人就审计报告中收入确认、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