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然气:新天然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4-11 15:49:43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五年四月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北村美中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本次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议程:
一、宣布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幕;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三、介绍现场会议表决及选举办法;
四、股东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审议议题: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分别听取《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2.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股东提问;
六、现场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统计表决结果、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八、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董事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 宣布会议闭幕。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序号 内容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 2025 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外,还将分别听取《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已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完成决算,现出具《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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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18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以及 2025 年
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公司制定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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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18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授权 2025 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数据的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 1,185,217,212.47 元,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931,354.61 元。鉴于 2024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符合分红条件,故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3,931,354.61 元。公司重要子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024 年因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资金,同时境外子公司分红流向境内需要履行相关程序,时间周期长,公司正在进行统筹和安排子公司分红事项。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同时,未来,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以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改善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尽快实现未分配利润转正,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
2024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 13.14 亿元,若后
续公司收到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分红后,预计将有充足的利润分配空间。为了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如下:
若满足以下条件:(1)当期盈利、母公司当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正;(2)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低于 381,529,194.3 元(以当前公司股本总数,每股分红 0.9 元进行测算);(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公司拟于不晚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中期分红的上限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与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利润分配及中期授权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 2024 年经营发展情况,编制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七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 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本年度审计事项与会计师协商确认审计费。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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